全校教職工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凡“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”和“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、薪金所得的”教職工,需辦理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。自2018年1月1日起,稅務局已開始受理2017年度個人納稅申報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方式
個人可分別通過微信、官網(wǎng)和現(xiàn)場申報三種方式,辦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(其中微信申報和官網(wǎng)申報無須提供紙質材料,在網(wǎng)上直接完成申報流程)。
具體操作指南詳見附件1,或財務部主頁“財務通知”欄目及學校OA各單位文管系統(tǒng)。
二、申報時間
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
三、聯(lián)系方式
咨詢電話:監(jiān)督管理辦公室:68754661、68756779 ;
工薪與學生事務管理科:68756212。
特此通知
附件:
1.教職工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操作指南
2.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
3.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
4.委托代理書
5.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
6.武昌區(qū)地方稅務局《稅務事項通知書》昌地稅二所通字〔 2018 〕第1 號
7.個人得稅申報數(shù)據(jù)查詢步驟
財 務 部
2018年1月22日